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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2022年教学质量评价和改进工作简报(第二期)

为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于高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核心内涵,全面学习把我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要求,贯彻执行四川大学本科教育课堂评议工作。我院于2022-2021学年第2学期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及督导课堂评议工作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学院院系领导,含学院书记、院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及学院督导成员参与本学年课堂督导及评议工作。

2022-2023学年季学期,建筑与环境学院书记、教学副院长、学生副书记、其他院领导、各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和学院督导组累计听课86门次,听课范围覆盖全院各专业各年级,课程覆盖全院必修选修通识课程及新开课程。其中,院级督导听评课次数共23次,学院领导级基层教研负责人等听评课63次。教学院长听评课9次,学院书记5次,其他学院领导每人听评课2次以上,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每人听评课4次以上。

以课程督导及评议结果统计分析显示,我院专业程课任课教师教学方法得当,课堂效果显著,切实能够达到本科教学的教授目的符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建设体系。学院本学期新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2门,经教务处调研,两门课程受到全校学生的高度评价,推荐指数相对较高。对于上学期评教排名靠后教师,本学期通过重点督导课堂评议发现了部分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的不足,通过沟通反馈,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改变。

而评议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即具有个体性又具备共性。例如,有的课堂管理欠佳,加之疫情影响,学生到课率低,受到线上授课的限制,师生互动效果欠佳。督导发现后,均进行了及时的交流,通过后续跟踪督导使得课程在学期后期得到了提升改良。

收到学院督导老师对本学期课程的反馈后,学院及各教研室积极开展相应措施,对评分低于80的老师进行帮扶改进:

1.教学副院长直接与教师所教研室的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说明课程中出现了何种问题,并要求教研室主任按时给出相应的帮扶和改进措施。

2.教研室主任与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和提醒,利用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在保护教师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共同研讨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提升课堂质量的问题

4.学院开展公共选修课质量提升研讨会,共同探讨如何做好课堂秩序管理以及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建筑与环境学院

2022年1216日

 

更新时间:2022-12-27 17:35:31点击次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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